本帖最后由 congwei0631 于 2025-5-31 21:45 编辑
(本文约4700字) 获得高利润是公司实现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的关键措施,获得高利润有两个途径:第一,提高营业收入;第二,降低成本和费用。2024年4月,川渝燃气“燃气表跑得快”事件火遍大江南北,川渝燃气是以提高营业收入获得权益保值增值的创新引领者。 川渝燃气提高营业收入很快,但涉及的客户群广,一旦出现负面事件,社会影响太大,提高营业收入的方法就“昙花一现”了。相比川渝燃气,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获得高利润的方法低调、长久。 事件 2017年1月,我公司与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服务期24个月,咨询服务费分五次支付。2017年8月,项目组提交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之后,项目组根据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修改意见多次修改工作成果,并多次远程答疑。除了合同约定的工作,项目组还帮助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完成了36项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见表1。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于2017年2月支付首款,于2017年12月支付二款。
2020年1月,合同期满后一年,我到市北区延吉路81号锦绣大厦B座拜访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询问余款事宜,表示:如果不支付剩余三笔款,可以签合同中止协议(并非公司真实意图,意在试探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付款意愿)。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答复:方案呈报上级主管单位交通委未得到答复,承诺交通委批复后一定支付余款。 2021年1月,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以本公司划转到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青岛城投”)为由,要求签中止协议,不再支付余款。我们被迫接受。我起草《中止协议》时,最初的中止原因是“因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至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不认可,要求改为“合同到期”,其实,早在2020年1月我去催付余款时,合同已经到期一年了。同样是以合同到期不付余款中止合同,咨询公司提不管用,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提才好使,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们公司实行“0底薪”,项目组成员的收入全部来源于客户回款。而且,公司实行“项目保证金”制度,项目结项之前,对项目组成员只支付基本工资。我们之所以接受项目中止,主要原因是这个项目拖得太久了,希望尽快办理结项流程,这样才能释放保证金,给自己发工资,解决生存问题。另一个原因是:当时我正在做别的项目,如果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不中止,就要法律诉讼,旷日持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结果,会影响当前的项目工作,而且结果也未可知。那时,每两个项目之间间隔的时间并不长,尽快结束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项目的遗留问题,可以全心投入别的项目,只要不遇到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这样的客户,是没有生存问题的。 但,随着经济环境恶化,咨询项目越来越少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在对咨询工作成果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拒绝支付余款的行为给项目组成员造成了严重影响:我被公司劝退(项目不回全款,属于项目负责人工作重大失误),我和项目组成员损失了应得的工资收入,进而影响家庭生活。 2024年3月8日,我来到青岛信访部门,希望纪检部门帮我解决生存问题。《信访登记表》的诉求是这样表达的:为落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青岛国有企业诚信、担当的社会形象,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基层员工的民生问题,请纪检部门主持公道,协调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向我们公司支付余款及滞纳利息。信访部门答复说会转交青岛城投处理。3月20日,我接到电话号码为1396970****的来电,自称是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履行信访工作要求,向我传达受理意见。且不说受理意见一定达不到我的诉求,答复主体就很让我吃惊。 4月15日,我再次上访,《信访登记表》阐明:我之所以再次来访,就是因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侵害了我之前任职的公司和项目组成员的利益,我和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希望纪检部门介入,践行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弱者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和国企合规建设。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传达受理结果,如同“被告向原告宣读判决书”,被告担任法官,判决结果怎么能公平???所以,我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也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请问:哪个部门或个人决定让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作为受理人?这样的受理流程如何体现公正???因此,我严正提请纪检部门以公正的原则重新处理我的要求!答复我本次来访的部门一定不能是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任何部门!!!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这种情况应该走法律诉讼。我知道法律诉讼是走不通的,因为我们公司签了中止协议,而且,我上访的时间和项目中止的时间差也超出了诉讼时效。几天后,我再次收到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来电,答复内容与第一次相同。 “罪己诏” 回款有罪,罪在朕躬——痛定思痛,回想上述经历,主要是因为我们too simple、too naive。 项目组驻场工作期间,在和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一次讨论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的人对我们说:你们入场就收到首付款,我们很多供应商是0首付提供服务。几年前为我们提供“事改企”服务的公司,现在也没结全款(语言大意,非原话)。言语之中充分体现了“欠供应商的钱”理所应当、心安理得。现在回想起来,如同一位“成功”的渣男说:我以前玩弄异性都是免费的,只有你,一开始就让我掏钱了,你就知足吧。收到首付款后入场工作是管理咨询的惯例,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首付款也是常规比例,并没有特殊之处。 在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项目之前,我们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都尽心尽力,将心比心,客户从没发生过拖欠咨询费的情况。所以,我们simple地认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作为国企,也会按时结清咨询费。项目驻场工作期间,赶上我父亲82岁生日。虽然距离老家只有200公里,但为了项目工作,我没有回老家为父亲庆祝生日,现在想来,悔恨不已!!!另外,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项目需求信息是与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董事长私交很好的一家培训机构介绍的,加上这层关系,我们觉得不会有收不到咨询费的风险。所以,我们在驻场工作期间,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提出那么多合同以外的要求,我们都及时响应并满足。直至2020年1月,我们依然naive地相信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付款承诺。殊不知,我们正在一步步迈入陷阱。 2023年9月1日,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搬迁至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写字楼,但每次从锦绣大厦经过,我都会想起2020年1月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在这座楼上信誓旦旦地承诺结清余款的情景,想起马克思《资本论》的那句话: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